"三年大变样"拆迁失业人员 可享专项就业援助和权益维护 本报讯(通讯员何春晖记者王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全面开展拆迁失业人员摸底统计,加大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认真做好其社会保险和权益维护。
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摸清辖区拆迁底数和暂时无业无岗、生活困难人员底数,建立专门台账,掌握其技能、收入、家庭状况及就业愿望等详细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援助提供依据。同时加大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为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项目征集、项目评估、项目推广、创业辅导、创业培训、项目跟踪、政策咨询和政策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其创业成功率。
通知还要求,要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保证其基本生活。为鼓励其自谋职业,经本人申请,可将其核定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失业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帮助拆迁失业人员搞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接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对在拆迁拆违工作期间,借机故意拖欠、克扣工人工资的不法行为,一旦发现,依法从严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