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成立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相关配套规章已着手论证,机构和执法队伍将进一步充实
7月25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得到消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国家工商总局成立“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反垄断法》实施的相关具体工作。
据悉,为了配合《反垄断法》8月1日顺利施行,国家工商总局将于近日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反垄断法〉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反垄断法》实施为契机,提升反垄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与《反垄断法》相关的配套规章已着手论证、研究,相关机构和执法队伍的组建将从组织、人员、培训等方面展开,以全面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按照“三定”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协议除外)等方面的工作;国家发改委将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协议行为;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工作。
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介绍,新成立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将承担以下工作: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查处全国范围内涉及垄断协议(价格垄断协议除外)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件,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负责上述反垄断大要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对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进行督查。
据介绍,在反垄断执法队伍方面,全国工商系统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队伍将成为反垄断执法的主力,继续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增强我国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介绍了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下一步工作计划。各级工商机关公平交易执法机构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构建完善的工商竞争执法体系的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及早建立工商竞争执法体系,建立分层级、有重点的执法网络,建立执行高效、指导协调有力且互补的组织构架;完善配套规章;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精干的指挥协调系统,强化指导,促进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建立起一支专家型的执法骨干队伍;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宏观分析,分行业、产业明确反垄断执法重点,加强分类指导。(作者:周 萍)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