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全程介入、源头治理、重在预防、公开透明”的工作方针,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促进了北京市抗震救灾和对口支援款物监管工作。
在紧急救助阶段,以社会捐赠款物为重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把住源头,归口管理。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捐赠热情高涨。北京市一方面组织各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调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往灾区;一方面下发紧急通知,指定由市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协会、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四家单位统一接收北京市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一律不得接受社会捐赠。同时要求四家单位接收的每一笔捐赠款物,都要向捐赠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接收凭据,做到账款相符、账物相符。完善制度,明确责任。6月2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召开北京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执行纪律,从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还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协调全市监管工作。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等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进行专账管理、专户存储、专人负责。监察、审计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派出检查组,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开展全过程检查和审计。资金物资接收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北京市将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北京捐赠网”和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每天公布接收款物的信息及发往灾区的救灾物品清单。我们还邀请部分特约监察员参加监督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根据中央安排,北京市对口支援四川省什邡市恢复重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刘淇为组长的北京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任总指挥的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指挥部,负责具体执行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北京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对重建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是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龙头,纪检监察机关从一开始就介入到重建规划工作中。为提高工作效能,防止盲目建设造成浪费,我们坚持统一调度、科学安排,要求对口支援工作所涉及资金和项目,全部由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指挥部统一调配,什邡市的各种重建需求,由指挥部统筹研究处理,各区县、各部门不再自行与什邡市签订对口支援协议。
加强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资金需求巨大,全市预计将在三年内拨付资金60亿—80亿元。为保障资金到位,北京市要求各级预算单位一律压缩公用经费10%,按照“政府确定额度、单位自行上交、财政专户管理、审计全程监管”的原则,直接将资金上交至“北京市抗震救灾资金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同时,为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我们坚持边工作、边研究、边规范,制定下发了《北京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政府专项资金筹集意见》、《北京市援建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捐赠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资金的募集、管理、拨付、使用和物资采购等环节予以明确规定,确保资金规范、及时、足额下拨。
加强对灾区前线工作的监督检查。为使灾区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灾区前方的北京建设队伍已经全面启动了援建工程。纪检监察机关也与什邡市纪委监察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努力实现监督工作的无缝对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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