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4日讯记者李立国家发改委今天通报《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修改稿)网上征集意见情况。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的将及时补充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去;对各方面分歧较大的意见,或者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建议,将视情况予以个别回复。
2008年7月14日至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将《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修改稿)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提出意见的主体看,消费者居多,占参与者的三分之二以上;从所提意见的内容看,主要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为主,如扩大消费者参加人的比例、改进消费者参加人产生方式、消费者启动听证程序及听证会参加人名单、联系方式是否应予公开等。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