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旭实习生邱清)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成都市已划定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成都市职工工资至少涨6%。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或“5·12”汶川大地震后处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及开展生产自救阶段的企业,其工资可以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除企业工资增长下线外,成都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还规定,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4%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9%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对于工资水平过高及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各类公司,其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应确定在14%的基准线以下。垄断行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工资水平今年不宜再增长。
据介绍,除2007年增长3.7%外,2003-2006年的企业工资增长下线均为零或负增长。今年持续增长至6%,是为了避免出现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在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外不升反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