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张玲)深圳首例“断供案”又有新进展。记者8月8日获悉,原定于8月12日开庭的“断供案”延期后,被银行一纸诉状告到法庭的浪琴屿某业主,与其代理律师刘子孺于8月8日上午解除了委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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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刘子孺突然从8日成为南山“断供案”的局外人,不过他一直在做的另一件事仍然和断供有关系——深圳市宝安区碧水龙庭70多户业主集体选择断供,正是选择他所在的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与开发商进行谈判。
作为一名年轻的律师,刘子孺有在网上写博客的习惯。他曾在7月22日的博客里写到:今天你断供了吗?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深圳业主们的问候语。
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他坚持一个观点:不赞成业主用断供这个极端方式维权。
在8月3日写的博客《断供只是手段而非目的》中,刘子孺澄清碧水龙庭业主中大部分人都是自住客,而不是某些媒体报道的,是投资者。他在博客中这样写到:
“深圳市宝安区碧水龙庭小区业主集中断供的事情,到现在已经有一段时间,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可能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当我们接受碧水龙庭业主的咨询,我们就相关的法律风险告之当事人,然而有很多人对碧水龙庭的业主有一个误读,本人虽然并不参与业主与银行之间法律关系的处理,然后本人作为碧水龙庭的咨询律师,我觉得有必要将有些情况进行说明:我不知道最早是哪家媒体报道,碧水龙庭的业主绝大多数都是抄投客。我们不敢保证所有业主均为自住客,因为每一个楼盘总会有投资者,但是我们可以很负责任的说,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的业主都是自住者,大多在深圳只拥有一套住房,还有部份业主买房是为了结婚,这家媒体应该没有认真的核实业主的情况,可能更多的是完全引用了开发商的某些言论。”
碧水龙庭业主集体断供的原因何在?刘子孺告诉记者,业主断供并非因为房价下降而心理不平衡要求补差价,而是因为开发商不遵守规划,对部份规划没有严格执行,同时施工质量等都存在着问题,要求开发商出来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法。他目前做的工作就是,给业主们制定与开发商谈判的方案,新方案预计在下周出来。
作为律师,他和同事们一直在做业主的工作,断供行为不可取,因为这是业主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而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是购房合同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实质上的法律联系。一旦断供,可能会对业主以后在银行的信用系统中会有不良纪录。
刘子孺说,目前碧水龙庭的业主断供只有一期到两期。律师从预售合同上也没有看到担保协议,尚不清楚开发商与银行之间是不是签有相关的担保合同或者回购合同。如果银行和开发商之间没有相关的合同,业主的断供行为并不会对开发商造成任何压力,而只会因此给自己的银行信用记录带来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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