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12日电(记者孟唤)记者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今后在抚顺经济开发区落户的企业均可冠以“沈阳”字头。这是沈阳、抚顺两市工商局新近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沈抚同城化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确定的。
作为辽宁省第一大城市与第四大城市的沈阳市和抚顺市,两市市中心相距仅60公里。虽然两市同是重工业城市,但是产业结构有较大差别,具备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基础条件。为此,近年两市注重整合产业,强化错位,在互补上大做文章。
今年以来,沈抚“同城化”速度明显加快。据悉,以产业化建设为切入点的沈抚农业“同城化”已进入实施阶段;沈抚旅游“同城化”进程加快。
这次两市联合出台的促进企业发展的措施,内容包括建立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沈抚两市工商登记注册部门的协作和衔接,鼓励、支持同城区域内投资者跨地区进行投资经营,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政策。
与此同时,这个省工商局要求沈阳、抚顺两市尽快建立监管执法办案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工商部门联合执法及专项合作;建立两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协作制度、结果互通互认制度、重点商品联合监测制度、相关案件查办合作制度和监测信息披露公示制度,以及建立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一体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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