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月试点“网上开店新规”——以盈利为目的的网上经营者均须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上海究竟会不会作出相应要求?
记者昨天从市人大获悉,《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修改稿)确定将于10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究竟会不会增加“网上开店须营业执照”的条款,目前仍在调研中。
记者昨天从市人大证实,规定草案的修改稿将于今年10月份第二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对于近期外界十分关注北京试点网店办照,究竟会不会在上海的立法中增加相应条款,目前还无法给出最终定论。
法制委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法规草案仍在修改调研中,修改稿还没有定稿,最终会不会增加相关条款还有待检验。现在立马定论,为时尚早。”不过,在采访中,也有相关士向记者暗示,企业登记注册相关证照应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在《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中予以规定也未必合适。
据了解,在规定草案一审之后,也确实出现了一些争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网上购物投诉频发,应当从法律上严格管理。但也有人表示,电子商务行业还处于发展期,管得太严不利于成长,而此次立法初衷正是促进上海的电子商务发展。
眼下,外界对网店办照的规定有一定误解。对此,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曾多次强调:“没有商人不办营业执照就能经营的,但这是针对商人而言的规定。”
事实上,电子商务分三种:B2B(商业对商业或者说是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2C(商家对消费者,也就是通常说的商业零售,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和C2C(用户对用户)。目前,消费者都把焦点集中在C2C网站上,并错误地以为这代表着大多网络卖家,一旦实行实名登记、办营业执照,就会在一段时间内引起混乱。实际上,根据主管部门掌握的资料,B2B和B2C才是占据着网上交易的绝大多数,而这些商家早已有了营业执照。刘建德认为,只有当C2C交易平台上的玩家,达到了“商人”的级别,才应当办理营业执照。
网购等新型消费投诉同比增两成
当前本市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正在悄然发生变化,根据市工商局12315中心的统计,今年上半年,涉及储值消费、电视购物、互联网、快递、有线电视服务等新型消费模式的申(投)诉量同比上升了20%。
在12315投诉中心上半年登录的43446件申(投)诉信息中,涉及产品质量问题的为13903件,同比下降了10%,而涉及储值消费、电视购物、互联网、快递、有线电视服务等新型消费模式的申(投)诉量同比上升了20%。
其中,储值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商家发售会员卡后突然关门停业、对会员卡使用附加限制条件、不兑现服务承诺等;电视购物主要涉及产品性能与广告不符、商品退换难度大;互联网和有线电视服务的问题集中在宽带接入故障、网络游戏侵权和数字电视“机顶盒”性能差等方面;快递服务行业缺乏统一规范,经营者拒绝提供消费凭证、私自“转包”业务、送货不及时、物品遗失损坏等现象普遍。
消费者在电视、网络购物过程中常遇到商家承诺不兑现的情况,消费者林小姐通过《安25》杂志发行网订购杂志,原先说好提供的赠品却迟迟不予兑现,与该网站交涉无果后投诉至工商部门,经调解后对方方才兑现承诺。
与去年同期相比,商品类申(投)诉和咨询总量下降9%,其中视听产品、服装鞋帽分别下降了31%和17%。
服务类申(投)诉和咨询总量上升9%,消费者申(投)诉和咨询量居前10位的服务依次为:销售服务、互联网服务、电信服务、修理服务、邮政服务、洗染服务、房屋装修、交通运输、美容美发洗浴、公用事业。(刘昕璐) (来源:今晚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