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张宝兰,辽宁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东北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毕业,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为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代理民事侵权及建筑工程房地产纠纷案件。
父母出资帮助购房,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父母出钱帮我买了一套房子,如果我跟妻子离婚,这套房子也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诊断:看父母出资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房屋分割规定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赠与时明确表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赠与时明确表明是赠与夫妻一方的。
而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对这类案件,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国外办离婚,国内能生效吗?
问:我朋友在国外办理了离婚,想问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在中国生效吗?
律师诊断:首先明确办理离婚的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议,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
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2)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3)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4)申请理由及请求;(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的,应当在七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审查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伏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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