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市消协决定从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消费投诉回访制度。
回访制度的对象包括消费投诉的主体(消费者),以及所涉及的经营单位。
通过电话、信函、上门等形式的回访,市消协将征求消费者对消协受理投诉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了解投诉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有无态度不文明、操作不规范、违规违纪情况,积极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经营者的消保维权法律意识。
回访过程中,市消协将听取当事人意见,及时解答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或建议,并帮助解决其维权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对于经营单位有不履行调解约定或有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予以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