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15日电(记者夏琛琛、梁思奇)“一米线”不能作摆设。广西北海市一家银行储蓄所日前因为没有严格执行“一米线”相关管理规定,导致储户损失,日前被法院终审判决赔偿7000多元。
北海市合浦县一名祝姓居民2007年6月到农行合浦县一家储蓄所取款,将存折放在柜台上排队时被他人调换,随后又被偷窥密码;祝某发现存折被盗,立即向储蓄所口头申请挂失被拒绝,事后发现存折内10300元存款被他人盗取。
祝某以银行没有严格执行“一米线”管理规定向法院起诉。经长达一年的诉讼,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查明,案发的储蓄所划有“一米线”,两旁设有护栏,但平时储户普遍不按规定在线外等候,储蓄所人员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同时,储蓄所对祝某将存折放在柜台排队的“人折分离”现象,也没有给予提醒,存在一定过失。
法院同时认为,祝某在储蓄所内发现存折被偷换后口头挂失,符合《储蓄管理条例》中“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的规定,储蓄所生硬地以对方不能马上提供身份证为由予以拒绝,未采取任何相关措施,导致储户存款被盗取。法院据此判决储户和银行按“三七开”分别承担责任,银行按被盗取款的70%赔偿祝某7200多元。
一位法官说,现在银行业务窗口前虽然都划有“一米线”,但储户不遵守的现象非常普遍,银行方面往往放任不管,这个判例有助于提醒银行落实自身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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