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业主告业委会首案原告获胜
认为业委会作出的业主大会决议有失公正,并虚假统计业主大会表决票权数,万通新世界广场的业主王女士将业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业主大会决议。近日,西城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万通新世界广场业委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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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16日,万通新世界广场业委会向业主发出公开信,提出业委会召开临时会议,经讨论形成相关决议,主要内容包括总结业主大会投票情况,增选1名业委会委员,以及与物业公司约定的管理费等。针对所列议题,业委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并授权委托物业公司配合完成具体操作工作。
王女士说,物业公司将万通新世界广场第25层的万通房地产公司的千余平方米面积计算成4.8万余平方米的票权,且决议涉及物业公司的利益,委托物业公司操作有失公正。她认为,业主大会决议虚假统计表决权票数,使损害业主利益的决议得以通过,要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庭审中,万通新世界广场业委会代理人说,业主大会的召开及所作决议针对全体业主,并非只针对王女士。决议内容关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是否撤销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王女士作为单个业主,无权单独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业委会未提供该万通房地产公司所有面积的权属证明,而此面积的统计直接关系到投票权是否达到法定要求比例。法院据此认为,王女士要求撤销万通新世界广场业委会决议的理由正当,予以支持。(记者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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