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明强通讯员彭为红)自今年8月1日起,湖北省工商局、物价局、纠风办联合对该省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6个公共服务垄断行业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纠正其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据介绍,2007年,湖北省仅各级工商部门就受理了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投诉11629件,其中位居前5名的是:电信2819件,移动2333件,联通1274件,电力1012件,邮政420件。今年1~6月,又受理消费者投诉5702件,其中位居前5名的是:移动1146件,电信1082件,联通604件,供水423件,电力399件。从投诉的情况来看,有关企业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甚至进行价格欺诈和乱收费,消费者意见很大。
为督促公共服务行业解决上述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湖北省工商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治理内容为“五查、五纠、五建”:一查格式合同,及时纠正“霸王”条款,坚决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不断推出不同公共服务行业的格式合同示范文本;二查经营服务收费,纠正乱收费行为,坚决取缔未经物价审批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严格实行价格听证、审批制度;三查广告宣传,纠正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四查经营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限制竞争等行为;五查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纠正漠视消费者投诉的行为,建立高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各公共服务行业的投诉处理网络要与12315、12358网络链接,对监管部门转交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据悉,这次专项治理从8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为期5个月。通过治理,最终建立健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治本措施,并建立监管部门与公共服务企业互动的维权工作机制,查处一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促进公共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和服务质量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