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武汉市基础教育学年度部署工作会上,市教育局再次对“学生减负”和“分快慢班”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
“减负”有了考核指标 去年,武汉市教育局曾提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17条“减负令”,今年该市教育局继续对“减负”工作提出考核目标,正在研究制定量化考核的办法。
按量化考核办法的初步设想,武汉市各区全年内关于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投诉、举报和报道不得超过20次,同时经核查属实的不得超过10次。
公办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徐定斌强调,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代收费,收费项目必须经省政府批准,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收取。对没审批的项目,坚决不允许收费。
开学时,还将严格规范入学编班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入学考试和分班考试,普通高中不得分重点班和快慢班,分校和本校的学生不得混合编班,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复读生”,已经招收复读生的学校必须予以清退,否则将严肃处理。(记者 何辉 通讯员 邹永宁)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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