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25日电(记者吕福明、王汝堂)经严格审核,2006年、2007年山东省有20个省级机关单位节能326万元,其中有14个单位核准发放了节约奖,单位人均最高奖4593元,最低奖137元。山东省政府自2006年以来对省级机关节能进行量化考核,推动了公务节能的进程。
山东省省级机关从推广使用节能灯、节水型器具、智能卡电话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等环节入手,建设节约型机关。
据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守波介绍,山东省从2006年6月开始对省级机关进行节能降耗考核,重点量化考核单位年用水量、用电量和交通费、办公费等4项指标。其中,年用水量和用电量指标每年较上年的降幅要不低于4.5%,交通费和办公费指标降幅不低于2.1%。经年度考核,被评为节约型机关且4项能耗指标均达到考核标准的部门、单位,可按经费节约额提取奖励经费,发放机关在职人员节约奖励。
对节能实行“量化考核”收效明显。据介绍,到2007年10月底,山东省省级机关就已全部更换使用了节能灯。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节能的监测考核,最近山东省聘请了专门的节能诊断中介公司,对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的耗能进行分析测试,以此为依据制定详细的节能方案,将节能工作纳入科学管理轨道。
今后,山东将有序启动省级机关用能的分项计量改造工作,实施能耗监测,建立健全科学的机关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能耗公示、能源审计等制度。从2009年开始,将定期统计并公布省级机关能源消费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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