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新桥8月22日上午8点半,曾在全国引发极大轰动的湖北天门城管打人致死案,在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名被告人孙代榜、熊巍、鄢志明、胡落红全部当庭翻供,否认曾直接殴打被害人魏文华,并指当初认罪是因天门市公安局“行刑逼供”所致。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1月7日下午5时许,天门市城市管理局50多名执法人员因填埋垃圾,与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村民发生冲突。恰好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魏文华用手机对城管的粗暴执法过程进行录像,被发现后魏遭到城管人员群殴致死。后经湖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魏文华系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
公诉人认为,四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家属也向四被告人及天门市城管局原局长齐正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四被告人和齐正军共同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1286684元。
庭审中,四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对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反驳。孙代榜的辩护人称,孙代榜发出的“把他手机缴过来”的指令在拿到手机后就终止了,至于城管人员为何打人,是他们自己对指令的臆测。其他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则称,其当事人没有动手殴打被害人,且他们是在城管局原局长齐正军的指示下行动的。
而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焦点,则集中在被告人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及刑事附带民事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上。四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属职务过失犯罪,应由天门市城管局承担赔偿责任,而天门市城管局已经对被害人亲属作出赔偿。
对此,原告代理律师指出,“谁犯罪谁赔偿”,城管局既不是被告,在协议书中又未说明是代四被告人给付的。
值得一提的是,齐正军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证人证词中提到的“平时我们的领导齐正军局长带我们工作的时候,经常对我们说,搞事的时候跟别人打起架来了,只要打赢了就行,不能搞输了”,实际上是针对“严重扰乱执法的人”而言的,是城管工作人员搞错了对象。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还对被害人魏文华死亡鉴定结论提出了异议。据称,之前他们已经向天门市公安局、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直接导致魏文华的死因事项进行重新鉴定”,但一直没有回音。
旁听的被害人妻子曾静芳听到被告人全部翻供时,情绪十分激动,甚至痛哭失声。
至当晚8时许,法院宣布休庭,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