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限小”
基于四大理由
广州相关部门的人士表示,从2001年8月14日起,微型小汽车(发动机汽缸排量1000CC以下,含1000CC)在广州停止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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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21世纪后,广州市道路建设远不能满足车辆增长的需要,城市交通日趋紧张仍是长期困扰广州市的社会问题,不断增长的交通流使广州道路交通日趋饱和。
二.由于微型小汽车车身窄小、轴距短,车辆技术性能较差,容易发生车辆机件故障,影响其他车辆的行驶。
三.微型车车速不高,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对城市交通提速不利。
四.它们不少属于非法营运,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
市人大代表卢启明:
只要符合环保节能就应该放开
广州市人大代表卢启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出台降低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的政策,是考虑到高企的国际油价压力。卢启明说:“全球都在搞节能环保,国内的汽油等能源价格可能还要上调,此时出台降低小排量消费税税率,鼓励消费小排量汽车,就是出于节能的要求。”
针对广州还在实行全面禁止小排量车上牌的政策,卢启明表示,在高油价和国家鼓励政策的背景下,广州应该考虑对禁止政策进行调整,所有小排量汽车都不给上牌,不太合适。
卢启明说:“广州当年禁止小排量车上牌,主要是考虑环保和影响交通两个方面,但我认为这两个主要因素似乎都不成立:首先,小排量汽车也有环保节能的,对不环保节能的小排量汽车禁止上牌,我当然赞同,但不应该一刀切。第二,至于车速的问题,在市区,所有汽车的车速都不应过快,而市区车速能达到平均40公里已经很不错,这个车速,小排量汽车完全可以胜任。”
省人大代表朱列玉:
四大“限小”理由并不成立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小排量车的使用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欧美国家,小排量车的使用很广泛,小排量车相比大排量更节能、更环保。朱列玉说:“国家出台降低税率的政策,倾向很明显,就是要通过经济杠杆,鼓励大家多消费小排量车。而广州从2002年开始就全面禁止给小排量汽车上牌,这种禁止性政策和国家的鼓励政策正好相反,我认为应该进行调整。”
对于禁止上牌的几点原因,朱列玉进行了反驳。首先,对于说小排量车不少属于非法营运,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禁止原因,朱列玉认为,这是一刀切的做法,政府需要做的是打击非法营运的行为,而不是把小排量车全面禁止;至于环保等技术原因,朱列玉表示,小排量车中有不环保的,但也有更节能更环保的,达到节能环保标准的就应该给予上牌;对于因为担心车速不够影响交通的问题,朱列玉说:“因为道路资源不够,就禁止小排量车上牌,这凸现的是权力不对等的问题,为什么花20万、30万买车就可以上路,而花5万买小排量车就不能上路?每个人都有上马路的权利,不能因为谁的钱少,就剥夺别人上路的权利。”
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
力促小排量车解禁上路
广东省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陈光荣昨日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从环保角度,支持小排量汽车的发展。
他认为,小排量车不等于不环保车,用汽车的排量大小来限制机动车污染既不科学,也不合理,更没有法律依据。只要小排量汽车达到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相关标准(目前广州市实施的是国三标准),就应该让其上路。
那么,小排量的尾气排放是否能够稳定达标成了判断其标准的焦点。对此,陈光荣表示,广东省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会定期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根据近年来的检测结果,没有发现小排量车的尾气达标率偏低的情况,即小排量汽车的尾气达标率是稳定的。
此外,据了解,早在2006年4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省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陈光荣就已经给出了答案。针对媒体问及广东省环保局对个别地方以“不环保”为名限制小排量机动车如何看待?陈光荣在发布会现场明确表示,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是国家6部委联合发布的重要决定,作为广东省环保部门坚决支持对小排量汽车的解禁。
他还表示,一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应该与城市的交通容量、环境容量相适应。小排量汽车的节油性能比部分大排量汽车强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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