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福中)“工会法律援助让我们有了底气!”8月20日,在贵州省遵义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部的多方协调下,农民工李民有等人拿到被拖欠的2万元工资时激动地说。李民有等7名农民工在遵义市一家装修公司打工,工程结束后却不得不为讨薪四处奔波,走投无路时求助于市总帮扶中心,被拖欠8个月的工资才终被追回。
这起维权案例,只是近几年来贵州省工会通过成立省、市(州、地)、县无偿法律援助工作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援助长效维权机制的一个缩影。
“对于经济困难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来说,诉讼成本过高往往使他们无法选择法律渠道保护自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林明达说:“谁来充当职工权益的保护人呢?工会组织当仁不让。我们必须经过努力,使工会无偿法律援助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利器。”
基于这样的思考,2005年11月,贵州省总工会与省司法厅联合发文,要求在全省各县级以上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经过积极推进,目前,全省9个市(州、地)工会和89个县级工会已全部成立法律援助机构,也由此,该省构建起了一张以各级地方工会为载体,以专业和专职律师为骨干的省、市、县三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为保证工会法律援助有序推进,贵州各级各地工会法律援助机构都有固定办公设备和接待场所,县级地方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至少有2名以上专兼职律师(法律工作者),健全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由同级工会拨付专门经费开展维权工作。
在这一过程中,广大工会维权工作者长期奔波在基层,各级工会密切配合,仅贵州省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部近几年已先后为农民工、困难职工提供法律咨询11362人次,代理非诉讼调解案件237起,代理诉讼案件9起,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145万元;贵州省总工会与安顺市总工会、普定县总工会三级联动,为在煤矿务工受重伤的农民工黄俊彪追得赔偿金31万元。各县级工会积极开展维权,涌现了平坝县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一起案件工作两年、两上法庭,终于为农民工杨启强等人追讨工资近10万元等一批典型维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