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大病医保今年办理细则公布 9月为新生大病医保集中办理期 为保证其待遇——
入学孩子新参保看病垫钱可报销
本报讯(记者陶颖)入学孩子新参加“一小”医保由学校统一办理,拿到“绿本”前,本月看病垫付医疗费后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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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四类大病医保今年的参保提醒通知。
根据学生儿童大病医保制度规定,每年7月至9月是在校学生和入托婴幼儿集中办理参保缴费时间,由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
据市劳动保障局发布的今年在校学生参保通知。新学年开始后,对新入学或新入托的孩子进行收费。
开学后,学校要询问新入学学生儿童是否参加过2007学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保。
凡已参过保的,不需要全部重新采集录入个人全部信息,只需录入重要信息指标。
而入学新生中,凡符合参保条件但去年未参保的,将通过学校申请新参保。
为不耽误新参保的孩子马上享受医保待遇,在拿到学生儿童大病医保手册“绿本”前,本月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先自己垫付,保留好票据,之后可以进行报销。
四类大病医保今年参保细则
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参保缴费
凡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的人员,其申请参保的,由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9月25日之前足额缴纳2008学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费。
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参保缴费
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为确保应保尽保,现将2008-2009学年度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08年9月30日。
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保缴费
凡申请参加2008年度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在2008年9月30日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9月30日前办理参保手续的,可同时申请办理2008年度和2009年度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参保缴费
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凡2008年度已参保且2009年度继续参保的人员,采取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缴费的,应于11月24日前,在用于扣款的银行卡(折)内存入足够的金额。采取现金方式缴费的,应于11月25日前到本人参保的街道社保所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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