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先生对此条件十分不满 本报记者 石涛 摄 |
想在小区开店 先缴10万保证金
物管称是为确保小区设施完好
本报讯 (记者 向聪) 要想来开店?先交10万元!昨日,渝中区肖家湾一小区贴出公告,小区内各门面经营户需向物管缴纳10万元经营保证金,否则就不能开业。
昨日,肖家湾一新小区正在火热接房,而10来个经营户坐在花台边,守着店面发呆。记者看到,中庭附近的一排门面店门紧闭,既没装修,也没进货。
“10万块保证金,这太离谱了!”16附1号店面的经营户小王称,不交保证金,保安便不许经营户运送货物进小区。
经营者:“高门槛”有猫腻
“我们本打算在接房时做点木材生意。”小王店面是向业主租用来的,每月3000元,签了1年的合同。几家店面都无法开业,许多建材业务就落到了小区外一家建材门市。几个经营户怀疑,物管将建材经营权包给了该建材门市,所以才制定了这么高的保证金门槛,想限制他们开店营业。
物管:停业时会退还
对此,负责小区物管的客服王经理表示,“这只是为了小区设施设备安全无损”。王经理说,建材门市在送货、运货的过程中,难免会对电梯、楼道等设施造成损害,因此才规定了10万的保证金。“经营户停业离开时都会归还的。”
律师:保证金无法律依据
“没有法律依据。”李峰律师说,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支持物管收保证金。“有权收取保证金的只有出租该门面的业主。”只要经营户按照与业主的约定,正常经营,如果遭物管阻拦妨碍,可向公安或其他相关部门请求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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