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法律援助
本报记者 胡新桥 本报通讯员 顾丹 史森林
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工程”,这是湖北省副省长赵斌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鲜明观点。
正因为如此,在《湖北省法律援助办法》实施的第5个年头,湖北省委、省政府也于今年初再次将“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
5年来,湖北省每年均有数以万计的困难群众从法律援助中获益。
赵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熟悉令记者印象深刻。他在接受媒体采访前,认认真真地亲手起草内容,几大张纸上记得密密麻麻。本报记者受到启发,从他的讲稿中抽出几个观点来展开报道。
“法律援助要想搞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只有政府真正认真,舍得投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不再是一句空话!”
———赵斌
8月30日是个周末,武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仍在上班,市民老郭向法援律师咨询两个多小时后满意而去。
“双休日不休息,法律援助就在您身边!”这是该局贯彻落实省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一项举措。针对困难群众和农民工生活、工作作息时间不尽相同的具体特点,武汉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与市律师协会联手,从6月14日开始试行“双休日”办公,组织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社会律师志愿者每逢周末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接待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
武汉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朱政中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实行法援“双休日”工作制以来,该局共接访困难群众和农民工423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9件。
“这样安排律师当然辛苦一点。但我们在工作中给贫弱者一些方便和帮助,看到有人因此改变了对社会的看法和人生的态度,就感到作为律师很有成就感。”法援律师潘湘南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
责任感来自内心,保障则依靠好的制度。自实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以来,武汉市“四大家”领导多次专程视察法律援助工作,并做出重要批示;投入500多万元用于包括“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自动化平台在内的各项业务建设;招录或抽调32名资深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到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制定或修订完善38个管理制度。
据初步统计,湖北省现有6个市、州,33个县(市、区),126个乡镇一年或连续两年将法律援助列入本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这表明,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该省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亲民惠民、联系群众、以人为本的大事。
“法援绿色通道是一个创新。我们要下大力拓宽合作渠道,绝不能让一个乡亲在外地流血又流泪!”
———赵斌
谈起自己的经历,荆州市外出农民女工小桃,禁不住地流泪:“感谢法律援助刘律师救了我!”
小桃曾是浙江省台州市某厂一名铳床工。去年7月29日16时许,她在工作时右手被铳床压伤,经台州医院诊断为右手腕骨受伤,被迫切除了右手。厂方只承担医疗费,拒绝工伤赔偿。失望中,家境贫寒,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小桃在哥哥的陪同下,跨进了荆州市沙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门。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刘劲松毅然接下案子。近1年里,他6下台州,吃5元钱盒饭,住20元一宿的小旅馆,多次与涉案工厂进行交涉协商,又想方设法在台州为小桃办理了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当得知小桃无钱支付鉴定费和仲裁费时,刘劲松自掏腰包垫资6000元。
艰苦的努力终得回报:今年6月2日,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245080.30元的赔偿款给小桃。
两年来,湖北省赴外省、市成功办理36起法律援助案件,为农民工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为降低办案成本和方便农民工受援,湖北省各级政府还广泛开展城际间协作,先后与北京等18个省、市以及温州等46个地级市合作,签定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协议,逐步建立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法律援助在保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政府排了忧解了难!”
———赵斌
今年4月8日,一位悲痛欲绝的妇女来到来凤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原来,她惟一的儿子在宁波打工时遇车祸身亡,但因死者系自行滑倒,故交警判定其与肇事司机同等担责。对此,死者家属无法接受,情绪激动,认为交警搞地方保护,便集结来凤在宁波打工的老乡数十人准备闹事。
法律援助中心熊律师闻讯,火速赶往集结地,一方面进行劝解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另一方面向他们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说明死者为何承担同等责任的法律依据以及聚众闹事承担的法律后果。众人的情绪稳定下来,一场聚众闹事的纠纷得以消弭,死者家属也获得了22万元赔偿。
是群众情绪的“调节器”、“减压阀”,湖北省司法厅厅长汪道胜用这样形象的比喻,来说明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他说:法援使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在遇到矛盾和纠纷的时候,采取理性和制度化的方式在法律框架内予以解决,从而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据湖北省司法厅统计,自实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以来,湖北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成功劝阻了18起50人以上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