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石家庄9月4日消息(记者徐江帆 实习记者杜洋马雄彪)昨天(9月3日)下午,记者从《河北省建设厅派驻省城乡规划督察员新闻发布会》获悉,河北省已决定石家庄、秦皇岛、承德、邯郸为第一批派驻省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城市,并选聘6位省城乡督察员从9月1日起派驻秦皇岛、承德、邯郸三市,石家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督察员。
河北省建设厅总规划师苏蕴山介绍,派驻城乡督察员,其核心内容是通过上级政府向下一级政府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依据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经过批准的规划、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和市中的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督察重点是派驻地有关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等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群众投诉举报以及媒体反映有关城乡规划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情况。督察方式是列席与督察事项有关的派驻地政府及其部门会议;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约谈当事人;进行日常巡查、现场勘测等。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员及时与派驻地政府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不力的,督察员及时向派出机构报告;派出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应当立案查处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苏蕴山还介绍,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强化了城乡规划的层级监督,有利于行程快速反馈和及时处置的督察机制,减少了违反规划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和经济损失;有利于推动地方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规划执行力,促进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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