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9月5日电:(记者丁梅)江苏海事局官员在此间宣布,自9月1日至11月30日,江苏海事局将在辖区内开展“港口国监督集中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对外国籍船舶的航行安全检查,以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
此次“会战”是与国际间同步开展的。根据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备忘录第17届委员会会议决定,备忘录各成员国将依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第V章关于航行安全的要求,于9月1日至11月30日在亚太地区统一开展港口国监督集中检查会战活动。
与此同时,巴黎备忘录、黑海备忘录、美国海岸警卫队等区域性港口国监督检查组织和有关国家海事主管机关也将于同期开展此项会战活动。
会战期间,江苏海事局“港口国监督检查员”(PSC检查员)除进行常规的港口国检查外,还将按照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备忘录关于集中检查活动指南的统一要求,对航行设备、船舶驾驶员操作技能等相关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同时,为维护中国船舶和船东的权益,江苏海事局还将主动向辖区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通报亚太地区其它成员国开展本次活动的有关信息,要求中国籍船舶有针对性地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防止在国外港口国检查中被滞留。对于江苏海事局登记的船舶在外接受检查的相关信息,该局将加强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以便及时掌握其动态。
PSC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海事组织《港口国监督程序》,对到达本国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上人命安全和水域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威胁的船舶,海事部门将依据相关国际公约和有关法规予以滞留,直至缺陷得到纠正方可开航。
据悉,江苏海事局去年进行PSC检查的船舶共计608艘次,发现缺陷6246项,滞留船舶87艘次,有效地保障了航行安全,维护了国家主权。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