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受贿11.5万超额“退赃”15万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昨日,越秀区检察院指控广东某国有企业一副总经理吴某受贿11.5万元,吴某昨日在越秀区法院过堂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吴某于2001年至2008年任广东某国企领导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业务相关人贿赂的11.5万元人民币。
吴某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声泪俱下地说,自己对不起80多岁的母亲,“从小到大,母亲都教我要清清白白做人,母亲也信任我,愿意跟我一起住,可我现在不但照顾不了她,还要让她担心。”吴某希望法官能根据其自首和退赃情节,酌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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