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铎思通讯员吴梦云)日前,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一纺织厂的一名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回厂上班,却被告知由于车间人员调整而下岗。镇工会联合会得知情况后,立即找到该厂负责人,依据签订的女职工专项合同,很快落实了她的工作岗位。
去年以来,永泰县总工会着力加强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做到集体合同工作推进到哪里,女职工专项合同就签订到哪里。该县把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作为镇工会与镇政府联席会议的内容,还列入镇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集体合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监督,并纳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指标。
为了防止专项合同流于形式,县总加强对合同运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重点抓好条款的落实。建立健全协商小组和女职工代表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监督员队伍,一年至少检查一次。同时,结合和谐企业创建、职工之家验收、厂务公开检查等机会,一同检查。
永泰县总工会主席张智雄告诉记者,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从机制和制度层面,较好地维护了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