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用工情况用人单位将受罚
本报讯(记者蒋悦飞 实习生杨海涛通讯员卓宏权)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全面掌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已发出通知,将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在9月20日前,由用人单位进行自查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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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次调查对象范围主要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不含中央、部队和省属驻穗企业)。用人单位无论是否办理过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或参加社会劳动保险,都被列入了本次调查对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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