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实施以来,受到多方质疑。9月5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总结相关案件后,向保监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交强险先行赔付监管,简化理赔程序,同时建议取消交强险赔偿金分类限额。
从司法建议书看法官如何讲政治 浩瀚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全国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大会发言时指出,“审判工作中既要讲法治也要讲政治,法官既要养成法律思维,更要培育政治智慧,必须具有综合的、真正高水平的司法能力”。
我以为,昌平区法院向保监会发出司法建议就是真正在践行法官“讲政治”。
按理说,法官按照法律审理完案件,对其他案外的事情就可以完全不管了。比如对于交强险中出现的先行赔付难、程序复杂的问题。说实话,这与法官的审判无关,属于案外的事情,法官不理会也可以。但是,亚里士多德说的好,“人是政治的动物”,法官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怎么可能完全置政治于度外?我们也强调,审判工作要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这就要求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自身的职能,尽可能干预社会,促进社会的和谐。而通过总结审判经验,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弥补漏洞,既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法官干预社会、“讲政治”的重要体现。
所谓司法建议,是指司法机关对在司法活动中发现的、不属于司法机关处理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或单位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如果发现有关单位在工作方法、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这有利于促进机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再犯、改进工作。这些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运用司法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例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消费者因“全国牙防组”非法认证口腔保健品行为诉卫生部一案中,发现“全国牙防组”存在对外开展活动超出卫生部授权业务范围的现象,遂分别向卫生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引起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高度重视,最终导致“全国牙防组”的撤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案中发现某证券公司有虚开账户变相开展自营业务的违规行为,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发出司法建议书;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现一家公司违规从事证券咨询服务,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这些司法建议对防范证券风险、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都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强调法官“讲政治”,要避免将其庸俗地理解为脱离法律来讲政治,或者以政策代替法律,特别是要避免以领导人与官员的讲话、指示来代替法律。我以为,强调法官“讲政治”,始终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讲政治,始终要围绕着法律赋予司法的职能来讲政治,通过审判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这是法官“讲政治”的重要体现,也是大有作为的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官多借鉴有关方面的做法,多发出几份司法建议,比空喊几句口号或者脱离法律来“讲政治”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