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女士等5人到西城区北三环裕民中路的“东来顺”吃火锅,席间一氧化碳中毒住进医院。事后,丁女士以就餐环境通风不畅、炭火锅不符合安全为由,将北京东来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该店经营方北京荣德轩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德轩)诉至法院,索赔误工费、营养费等17万余元。
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49岁的丁女士没有出庭。她有两位代理人,其中一名是事发时陪同她就餐者边先生。边先生说,去年9月5日,他和丁女士等共5人来到北三环裕民中路的“东来顺”饭庄一包间用餐。席间,丁女士突然昏迷并伴有呕吐症状,另有一人趴在餐桌上出现抽搐,边先生和其他两人当时也头晕难以动弹。他们中一名较为清醒的人拨打了“120”,后被送往医院。
经医院诊断,丁女士、边先生等5人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其中丁女士中毒较为严重,进行了高压氧舱治疗并住院,荣德轩为他们支付了相关费用。丁女士出院后,又出现过几次头晕、心慌的现象,但荣德轩却未负责后续治疗。随后,丁女士起诉。
东来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人当庭表示,此事与他们无关,东来顺集团与荣德轩是特许经营的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荣德轩自己负责经营管理。
荣德轩代理人说,公司已负责了事发时丁女士的医疗费,随后几次的后续治疗与事发时相隔太久,与当时中毒并无因果关系。且事发并非因饭店通风不畅和设备不符合安全,而是缘于丁女士等人就餐时,把门窗关闭得太严。对此,边先生予以否认,他说当时屋内开了空调,窗户本就关着,服务员也没有提醒他们,还随手关上了门。
法院未当庭宣判。(记者王丽娜)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