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亮点
本报东营(山东)9月24日电记者杜萌“调解多、判决少、申诉少、效率高、社会公信力高”的扎实业绩,如今成为山东省东营市中院“服务大局维稳定、司法为民促和谐、与时俱进创一流”工作特色的最好诠释。
东营市中院历经9年不懈探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关注和改善民生,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东营中院在市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已连续9年获得全票通过,全市法院70%以上的民事案件通过调解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70%,“民告官”行政案件协调率为45%,执行和解的案件为15%。
另悉,该院依法公开开庭率保持100%;执行结案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80%;执行当事人赴省进京上访保持了“零记录”;该院2000年以来未出现一起超审限案件,审结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到99.3%。
据山东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东营市中级法院是全国法院首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的法院;在省内率先进行执行工作“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改革试点;在省内率先实现办公大楼、审判大楼、执行大楼、法官培训学院、法警训练基地和干警宿舍区“六区分离”;在省内率先建立特困群体救助基金、涉诉信访案件救助金;在省内率先实行死刑二审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审理武警联合保障机制等。
9年来,该院先后引进研究生36人。全院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占到了65%;该院近年来先后建成“三网”(局域网、广域网、互联网站)、“十三套硬件系统”(科技审判法庭、数字监控、视频会议、诉讼查询系统等),开发了“十四套软件”(审判业务管理、综合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化、政务管理智能化、人事管理信息化;该院将法院管理划分为以公正为核心的审判(执行)管理、以公平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和以效能为核心的行政管理,先后制定各类规章制度500多项,形成“无缝隙”覆盖的制度体系,变静态制度框架为动态规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