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教育局会同省、市发改委,在主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及幼儿园范围内就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深入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全市学校收费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和项目进行收费,并按国家相关政策,对农村义务阶段公办学校按每名学生每年小学225元、初中375元的标准进行公用经费补助;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每名学生每年小学110元、初中190元的标准进行免杂费补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按小学每名学生每年500元、初中7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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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昆明市教育局根据调研情况,为完善教育收费政策提出三点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幼儿园现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建议增加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补助标准,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补助等标准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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