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白增安)日前,《邯郸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邯郸市地质构造复杂,具有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历史上曾于1830年发生过磁县7.5级大地震。
为切实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确保各类工程的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地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邯郸市政府制定公布了此《办法》。该《办法》确定了以人为本,注重操作性、严格设定法律责任、突出审批时效性和合理性等理念。要求凡是《办法》规定范围内需要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必须通过有关部门进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办法》还规定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资质管理、业务管理及违反《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