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企业、个体经营户是重点清查对象,服务业是重点清查内容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王巍)我省经济“摸家底”即将展开———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将于10月15日进入单位清查阶段,至12月底结束。全省境内第二、第三产业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规模、经营类别和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均在清查之列。
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付志方参加会议并讲话。
清查工作是经济普查的重要阶段。开展单位清查,是为了摸清我省经济活动主体单位的数量家底,为准确把握省情省力提供基础依据。同时,通过单位清查,准确界定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为正式普查时实地入户普查登记提供准确、翔实、具体的“户口本”和“花名册”。
付志方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持依法清查和科学清查,确保清查对象不重、不漏、不错。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要坚持摸实情、报实数,如实反映情况。所有被调查对象都要依法提供真实情况,对于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数据资料的,不管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
据悉,此次单位清查有几项重点:在清查对象上,将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企业、资质等级以外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三下”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作为重点;在清查内容上,把服务业作为重点;在普查区域上,把城市街道、城乡接合部和经济规模较大的乡镇作为重点;在清查指标上,把单位个数、行业类别作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