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张媛、王宇)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26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指出,去年10月1日以后,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已被纳入到反洗钱监管体系当中,在央行、证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下,这些领域的反洗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非银行业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2007年1月央行专门下发了《关于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出台了几十份指导性文件,准确地帮助金融机构把握法律要求。
二是对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渐加强。2007年央行分支机构依法检查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96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28家,处罚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4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家。
三是建立了全面的非现场监管体系。从2007年三季度开始,央行开始按季采集非现场监管数据,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反洗钱风险,并依据风险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
四是督促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了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实现了联网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
但是,唐旭也指出,随着金融业务的创新,金融机构不断推出新的金融工具和交易手段,这也使得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随之发生变化,因此现阶段反洗钱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相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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