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要务,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督促解决民生问题和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深怀爱民之心,积极应对群众信访 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利益格局的分配不可能完全平等,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人民内部矛盾。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认识越来越深刻,向人大反映诉求越来越多,期望值越来越高。群众信访要求以合法的途径实现正当利益诉求,是对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工作的信任。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人大信访是人大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人大工作的窗口,是群众反映合理诉求的通道。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首当其冲的责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要站在推动以改善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高度,充分认识人大信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信访为民的理念,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化解民怨的重要渠道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深怀爱民之心,肩负为民之责,办好利民之事,接待群众动真情,处理信访重实情,热爱人民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善为利民之事,妥善解决合理诉求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察”的信访工作指导原则和“四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思路、新办法,妥善处理问题,协调利益纷争,着力提高人大信访工作实效。
(一)严把“三关”,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从抓规范入手,健全信访登记、呈报、转办、督办、回告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信访工作流程,做到办前有登记、办中有反馈、办后有答复。一是把好受理关。实行来访首问负责制,做到认真接待,耐心听访,对反映的问题仔细审查,分类处理,及时转办。二是把好督办关。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主任会议不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对涉及全局、具有倾向性、影响较大的重点信访案件集体研究,组建由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有关人员组成的调查专班,了解情况,查清原因,提出意见,督促办理,必要时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提请常委会实施监督,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公正解决。三是把好结案关。有关部门办理人大转办的信访件要以书面形式,限期向人大常委会答复办理结果。对办理落实的信访件,人大信访机构要及时告知信访当事人,把当事人满意度作为信访结案的重要依据。信访当事人对办理不满意的,人大常委会要退回并责成其重新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跟踪督办,督促解决实际问题。人大信访工作主要对信访件进行交办、督办,不具体去承办,不直接处理具体的信访问题。人大信访要在督办上下功夫,变“一转了之”为跟踪抓落实。要把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与人大监督内容结合起来,突出重点,运用多种法定监督手段,提高处理信访工作的实效。要积极拓宽信访办理渠道,将人大信访与专项审议相结合,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挑选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经主任会议同意后提请组成人员审议。要把人大信访与代表视察、督办代表建议相结合,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提出意见或建议,交“一府两院”办理。要把人大信访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群众反映涉及执法、司法的信访问题,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提出,形成审议意见,监督整改落实。要把监督人与监督事相结合,把办理人大信访作为被任命人员年度履职的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信访案件,常委会领导亲自督办,“一府两院”领导包案处理,切实解决一批典型信访案件,减少越级和重复上访。要建立信访办理情况通报制度,督促责任落实,促进问题解决。
(三)形成合力,建立“大信访”格局。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推进,人大信访量逐年增多,仅靠人大信访机构难于适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需要。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建立“大信访”格局,形成多方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纵向到底,各级人大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采取有效形式及时通报和掌握信访信息和动向。二是横向到边,人大机关各委室要分工合作,加强协调。三是党委、行政、司法机关加强联系,密切协作,互通信访动态,分析信访形势,协调解决信访事项,共同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不断增强信访工作实效。四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组建人大代表信访信息员队伍,畅通人民诉求机制,及时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构筑人大信访预警机制。人大代表要大力宣传政策和法律,耐心向人民群众作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恪守为民之责,源头增加和谐因素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决策。群众信访除少数无理取闹外,不乏有正当合理的诉求。有序的信访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决策不当可能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引发人民内部矛盾。人大常委会要坚持科学发展,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常委会决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分析论证,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凡是群众拥护的要坚决迅速办,群众不赞成的坚决不能办,,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作出的决策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又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
二是强化监督职能,规范文明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地存在,这是引发群众信访的重要原因。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加强对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法律和工作监督,坚决督促纠正行政和司法工作中存在的漠视群众利益,简单粗暴执法,甚至徇情枉法,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减少矛盾冲突和信访问题的诱因。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早防范化解。信访是社会动态的“晴雨表”。要加强信息的分析研究,综合出群众提出的各种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人大依法决策和监督提拱依据,使人大信访成为实施人大监督的“监督哨”,成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推动力量。要注重调查研究,对复杂的疑难信访案件,以及影响较大群众普遍关心信访问题,深入调查,加强排查,及早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正当利益诉求。
(作者系湖北省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