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检察院有一条铁律:每个科室每年的考核评比必须位列全呼伦贝尔市13个旗市的前3名,进入不了前3名的科长第一年要诫勉谈话,而连续3年进入不了前3名的科长就要被免职。
铁律高悬,已经有1名科长被免职。
问起根河检察院多年来取得成绩的经验,该院的掌舵人毛云恒说,我们就是要让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名列前茅,尽量缩小“木桶理论”中的那块短板与其他木板的差距。
根河市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北端的基层院,地处大兴安岭原始森林腹地,是全国气温最低的地方,年平均气温在零下5摄氏度,冬季气温常年在零下30摄氏度以下,以原木生产为主要的经济增长方式,属经济欠发达地区。
这个院的荣誉很多。有高检院授予的“人民满意检察院”、“集体一等功”,两次获“全国先进检察院”“模范检察院”荣誉,有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的“全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荣誉室里的奖牌、奖杯、奖状满满的,摆放悬挂得也很讲究,在灯光下闪着光芒,让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个院干警的精神风貌和他们爱惜荣誉的程度。
9月到根河检察院探访他们“大学习、大讨论”工作,从中也可窥探出这些荣誉的来由。他们是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转变机关作风结合,而且工作抓得很细,比如要求干警着装,有的同志说,夏天热女同志该穿裙子。毛云恒不以为然:3天着正装4天穿裙子行不行?一个政法机关,不着正装总不是回事。
二是他们在单位所有的车辆上统一喷涂了“遵纪守法,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字样,还有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毛云恒说,我们就是要让广大群众从方方面面来监督我们。
而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他们抓得更突出的是干警办案质量考核。毛云恒说,我们把2006年、2007年两年里上过检委会的案件逐一研讨剖析,特别是一些被法院退回过或起诉的罪名在判决时被改变的一些案件,通过剖析,找出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根河市检察院案件质量督查办法》。
根据这一办法,该院设立了质量督查室,质量督查室可以根据检察长的授权,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办理的重特大疑难案件及办案程序实行全面督查,并对检察长负责。
毛云恒说,“督查办法”对于严格把握立案、结案、移送起诉标准,做到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有机统一,都有着很好的作用。正是这种一切皆从细微处做起的精神,造就了根河市检察院各项工作的“百里挑一”(它是从全区101个旗县区检察院脱颖而出的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实现了连续10年干警零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