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洪田村今天的好日子,那可全是靠了林改。
洪田村是典型的山村,“九山半水半分田”,没啥耕地。都说靠山吃山,可山是集体的山,林是集体的林。林农只有造林的义务,没有砍林卖林的权利。于是谁也就不把那山、那林放在心上。
最怕碰到火烧山或者有人来盗砍,任凭我们村干部喊破喉咙,
吹破哨子,也没几个人来帮忙。
1998年5月,我们村干部和全村群众一起开会讨论,商量着要不像分地那样把山也分了。有支持的、有害怕的、也有反对的,足足争了几个月也没个结果。9月,村两委把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集中起来,用小纸条投票,结果是八成以上的代表赞成分山。
那时也没什么政策说法,我和村主任商量:分!大不了就不当这村干部了!
为此,我们村上又连续开了好几天大会,最终决定先分山到户;然后根据村民意愿,联户经营;所得收益,个人与集体按比例分成,集体收益全部用于村里公益事业。
就这样,我们开始“自我林改”。从此,山还是那山,林却不再是那片林。变成了自家的山后,大伙把山当田耕,把树当粮种,挖大坑,下基肥,可精心了!短短几年,你再看咱这山这林,更新面积2000多亩,森林资源增加了1/3。
2003年,福建全省全面实行集体林权改革。这下我的心总算踏实了。
林权分到户,走上小康路。眼下咱村乡亲们年收入一般至少有个四五千元,一半多来自林业。现在村里普及了摩托车不说,小轿车和农用车有了30多辆。
群众富了,村集体的“腰包”也跟着鼓起来了,以前一直想干的事也终于能干了——村与组、组与组,修通了水泥路;一多半村民家里通了沼气;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个个都有养老补助金;孩子考上大学的也都有奖励;参加合作医疗,村里每人还再补助20元……
感谢林改。林改让咱迈上了小康路!(记者 赵鹏 余荣华)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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