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鲍冬和)9月23日,在江苏省海门市总工会职工劳动合同指导总站,已有9个月身孕的女工沈春红,从市总法工部长陈永发手中接过为其代写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时,含泪感激地说:“工会不仅指导我怎样维权,还为我免费代理劳动仲裁,真是职工的保护神!”
原来,沈春红虽在2004年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企业没有将合同文本交给她,并在她怀孕后于今年8月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无奈之下,沈春红向市总劳动合同指导总站求助。沈春红只是海门市众多受益于职工劳动合同指导站的劳动者之一。
2006年,海门市总工会在对《劳动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为降低用工成本而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应付上级检查瞒着职工炮制虚假劳动合同、少数职工为“进退自由”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劳动纠纷。
如何才能使劳动合同真正成为职工权益的“护身符”?海门市总一班人反复研究后决定成立职工劳动合同指导站,专门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同年9月,海门市总工会职工劳动合同指导总站正式成立,指导总站由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处(法工部),并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了“12351”维权热线;各乡镇工会成立职工劳动合同指导分站,人员由镇工会主席、劳保所长、司法所长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组成;各企业工会主席则担任本区域的劳动合同指导员,由此形成一个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三级网络。
两年来,劳动合同指导三级网络在规范企业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修改、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并帮助职工正确处理劳动纠纷、及时提供有关法律援助等方面作用日显。目前,全市百人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由两年前的49%提高到100%;劳动合同履行率大大提高;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成培增长;职工工资也有了一定比例的提高,劳动合同成为广大职工名符其实的“护身符”。
与此同时,职工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主动向总站或分站咨询有关法律法规、寻求各级工会组织帮助维权的职工人数大大增加。据海门市总工会主席管云山介绍,两年来仅市总指导总站及市总法律顾问处就为60多名职工代写了劳动争议申诉材料,职工胜诉率达98%。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企业劳动用工提出了更高要求,职工劳动合同指导站也成为许多企业老板的“把关员”。前不久,江苏雄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宝余在如何按照《劳动合同法》办理企业内部职工工作岗位调整问题上有些“拿不准”,连夜给海门市总劳动合同指导总站负责人打电话咨询,很快得到详尽答复。张宝余深有感触地说:“工会指导站帮助我们贯彻好《劳动合同法》,也是对企业的维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