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后无所事事到处闲逛
男子一天内实施四次抢劫
东亚吉林讯(赵勇 记者 迟飞) 身上没钱,就去抢劫,10元、20元也抢,最猖狂时一天连抢了4个人而且大都选择在厕所或附近的地点。
31岁的犯罪嫌疑人么某曾因强奸、抢劫被判处13年,出狱后,么某仍不思悔改。据么某交代,出狱后的他一直无所事事,成天到处闲逛。2008年2月15日上午10时许,么某路过一厕所时,发现一女子上厕所,么某见四下无人,随即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冲入厕所。然而,由于女子身上没有带钱,么某抢劫并未得逞。可是么某没有放过这名女子随即将其强奸。当日中午,么某再次尾随一女子进入厕所。和上次一样,如厕女子还是没带钱,么某仍未能如愿。
连续两次抢劫未成,么某改在人少的地方闲逛。当晚5时10分许,么某在桦甸市清水绿堤通往官房场方向的河面上,发现一女子,便上前持刀抢劫,抢得现金26元及手机一部。得手后,么某继续在街上闲逛。当晚7时许,么某又在一个胡同内,持刀抢劫,但因被害人打电话求救,么某仓皇逃跑。
2008年2月16日,么某从家中出来后,继续寻找抢劫目标,并在桦甸市西河沿附近的冰面上找到一单身女子,遂上前抢劫。被抢者危急之中大声呼救,并呼喊丈夫,么某见状逃跑。被抢者到公安机关报案,么某很快被抓获。
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么某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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