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帅勇)炒股连连亏空,眼睛盯上公款——30岁的年轻会计,在财务部冒领了37万元的职工集资款后,又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职工集资款78笔,涉案资金共168.8万元。记者昨从市检察院获悉,2005年1月至2008年4月,35岁以下的职务犯罪案件,我市共查办了58件60人,占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11%,比以前有增多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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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铤而走险将手伸向公款,并非只发生在手握重权的领导身上。”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职务犯罪年轻化”日渐增多的现象,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今年30岁的武煎(化名),前不久因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刑入狱。案发前,他是本市某厂的一名会计。用武煎自己的话说,会计虽然职务不高,但职权不小,“每天,单位数以万计的资金,都会从我手中经过。”
他落网后这样告诉办案检察官:“我也没想要单位的钱,只是炒股没钱了,又觉得自己很聪明,‘借’一下单位的资金做本钱,让‘钱生钱’。”
检方查明,武煎在财务部冒领了37万元的职工集资款后,随后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职工集资款78笔,涉案资金共168.8万元,并将这些钱大部分用于炒股以及投资个人网站、购买邮票等。
像武煎这样年纪轻轻就落马的并不少。3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对58件这样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其中35岁以下的被告人就达60人,涉案金额高达1800万余元。其中一人初次作案时,年仅22岁。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这是60名被告人犯下的最为集中的罪名。这其中,贪污的有21人、受贿的有29人、挪用公款的有8人,另外两人,则因行贿被检察机关查处。
“他们都是‘70后’甚至‘80后’,将公款据为己有的用途,和一些年龄较大的职务犯罪被告人也有较大区别。”办案检察官向本报记者透露说,其中一名被告人,出生于1982年9月,案发前是某建筑公司的一名会计,一直痴迷于网上赌博,最终将单位45万元的现金支票悄悄挪用后挥霍一空。
检方在办案中发现,这些“35岁”以下的职务犯罪被告人,一个共同的特点是:“生活上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今年刚满30岁的被告人、本市某街道原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副所长茆某,在被任命为某街道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后,为实现所谓的“精致生活”,先后采取重复领取、虚报费用等手段,贪污2万多元钱。
此外,一些“35岁”以下的干部,年纪轻轻就把贿赂当成了官场“潜规则”和“润滑剂”。今年31岁、本市某区城建开发公司项目经理夏某,就利用职务之便,坐收“好处费”。收钱的同时,夏某还将受贿得来的一辆轿车,悄悄过户到其妻名下,以掩人耳目。
“职务犯罪年轻化”的趋势引起我市检方高度重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单位对这些被告人“管理不严格”,是造成他们犯罪的一个间接原因。“我们发现,不少单位对待年轻干部的态度是:放手让他们干,只要工作好就行,至于生活及思想上基本不管不问。”目前,市检察院正对“职务犯罪年轻化”现象展开调研,并提出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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