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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燃气疑假民之手挟政府涨价?
郑州燃气总经理李金陆称2005年以来,多次要求政府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特别是居民用气,2000年以来8年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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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限气,不少网友直指郑州燃气限气是枝叶,涨价是根本。作者不想妄自猜度郑州燃气限气的“战略战术”,但很是怀疑限气的初衷是为民谋利。人民网一网友说的直白:郑州燃气公司限制居民用气不过是为了要挟政府同意涨价而已。限制用气是垄断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创造的计划经济诉求方式,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涨价获取最大垄断利益。限气使居民不满意了,居民不满意政府就会着急,郑州燃气有假民之手挟政府之嫌,从而“曲线救国”,达到民用燃气涨价的目的。
政府要伸出“看得见的手”
郑州燃气限气措施出台后,郑州市社会舆论一片哗然,众多消费者通过各种途径表达对郑州燃气和主管部门的不满。作为郑州市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行业管理部门,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下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处(郑州市燃气管理处),其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在前期措施出台之前并没有接到郑州燃气的限气申请,郑州燃气也没有人和他谈过要出台限气措施,他也是从报纸上看到相关报道后才知道要限气。具体情况他说给领导汇报后,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有人称,对于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片面追求利润、无视民生的不当做法,市民有权利敦促政府有关部门伸出“看得见的手”,对燃气公司限制居民买气这一变相涨价的行为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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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郑州燃气涉嫌违法
郑州市国基律师事务所的陈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河南省发改委规定,当天然气量不足需要限制供应时,应先从工业用气和车辆用气入手,依旧不能解决的时候再限制民用气供应。天然气公司和用户之间是供用气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供气方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和约定安全供气,依法需要限制供应或停止供应需要事前在以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用户,否则就是单方违约,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
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李华阳除赞同上述观点外,同时还提出郑燃公司涉嫌违反今年8月1日实施的《反垄断法》。他说,《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六款规定,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和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的均属于违反《反垄断法》的范畴。所以,如果气源特别紧张,无法同时满足居民生活用气的前提下,可以限制每户居民的消费量。反之,如果气源不太紧张,还有气进行其他商业买卖(汽车、工业等),天然气公司涉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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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城市如何应对用气紧张
北京:北京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一度出现紧张的情况下,国家首先停止对燕山石化的供气,以确保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供应。
西安:由于和实际需求量相比,西安天然气供气量还有缺口,特别是在12月20日到次年1月10日的用气高峰期,可能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但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承诺,他们将首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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