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涨不涨 集体谈判来定夺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召开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获悉今年内将在首批以世界500强在深企业为主的深圳百家重点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并建立“定点定时定项”集体谈判机制,要建立一支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和共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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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指导员是由工会组织领导、聘用和管理,负责指导、帮助和参与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或企业代表组织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等专项集体合同的人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有: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同企业方进行集体协商,或直接参与基层工会同企业方进行集体协商;围绕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共决机制,重点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为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对企业职工方集体协商代表进行培训,提高其协商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许德森表示,要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集体协商指导员应从社会各界从事劳动关系领域工作的专家、学者、律师、教师、社会工作者、企业管理工作者等方面人士中聘用。要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和共决机制。要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记者 周倩 通讯员 黄颖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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