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安:行政程序法制化是推进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必须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姜明安教授在会上发言说,行政程序法制化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必须,准确地讲,行政程序法制化是推进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必须。
首先,现代民主政治要求公众参与。现代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科技高速发达,社会、环境、生态及影响人类生存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各种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不能不担负起越来越繁重的行政管理任务和职责。行使广泛的公权力,对于保证社会经济正常运作和人们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必要的。但毫无疑问,它也会对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带来威胁,因为权力有膨胀和腐败的趋势。对此,仅以议会民主、代表制民主制约是远远不够的。控制现代公权力腐败、滥权、侵权的重要的是,不可活缺的制度是参与民主。然而,参与民主必须依靠法制化的程序保障,没有行政程序法,公民参与不可能真正实现。
其次,现代民主政治要求政务公开。传统民主只强调立法公开、司法公开,行政更多强调的是保密。但现代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行政更多的是规制行政(或译“管制行政”)、服务行政和福利行政,政府对公民的管理已达到“从摇篮到坟墓”的广度和深度,政府的行政行为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要保障政府的公仆性质和人民的主人地位,没有的政府的政务公开是不可想象的。现代民主必然要求“阳光政府”,要求政府行为公开。而要保证政府行为公开,防止行政“暗箱操作”,除了行政程序立法,以法律保证行政过程透明是无他途可循的。
再次,现代民主政治要求权利制约权力与权力制约权力的结合。传统民主主要强调权力制约权力,特别是强调司法审查,强调以司法权制约行政权。但以司法审查为中心的权力制约权力机构有着天然的局限性:一,其制约监督启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二,其制约监督有时可能陷于权力争斗,为制约而制约,无视国家和人们的利益;三,其制约监督往往是事后的,难以在事前、事中防止滥权、阻止侵权,避免重大损害、损失的发生。因此,现代民主强调以权利制约权力,通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过程中以陈述权、申辩权、查阅资讯权、申请听证权等种种权利,制约公权力的滥用和对相对人权利的侵犯,从而防止防止滥权、阻止侵权于事前、事中,避免重大损害、损失的发生。然而,很显然,要启动这种权利制约权力的机制,要保障这种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正常运行,必须制定行政程序法,使正当程序法律化。
姜明安教授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制定和即将实施开了个好头,它无疑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其他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步伐,而全国各地如果都能像湖南省一样,抓住机遇,陆续推出各自行政程序立法,则国家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立法进程必将大大加快。那么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将展开崭新的一页。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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