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强征兵廉政建设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陈松)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近日,省纪委、省军区纪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征兵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切实加强兵员征接工作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和纠正各类不正之风,保证廉洁征接兵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兵员征接廉政监督措施》所规定的六项制度。一是廉政培训制度。二是公开公示制度,坚持征兵政策规定、名额分配、体检结果、政审结果、定兵结果“五公开”,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天。三是集中管理制度,征接兵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持证上岗、定点接待,接兵干部集中食宿。四是回避轮换制度,在体检、政审和定兵过程中,对涉及征兵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子女、直系亲属的,本人应当回避;接兵人员不得回原籍(原住地)的县、市接兵;对征兵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要适时进行轮换。五是监督检查制度。六是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征兵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集体违规的主要领导负责。
《意见》同时公布了公开举报电话,省纪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省军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8-86686220,省征兵办监督举报电话:028-8668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