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昨日(17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705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这705件规范性文件中,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文件600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制定的文件105件。
会议决定,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2008年10月1日前制定的600件规范性文件中,148件废止或宣布失效,占清理总数的25%;其他的452件经重新公布后继续有效,占清理总数的75%。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制定的文件存废问题,交省委决定。
会议要求,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作为省政府的“权力清单”,尽快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公报上公布,以供查询和检索。
据了解,明令废止的文件主要包括: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政策,或者没有合法依据,或者与同位阶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行政垄断等违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派出机构、部门内设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宣布失效的文件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施行满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施行满2年;有效期未满,但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潇湘晨报实习记者胡颖异通讯员 尹平生 舒美华) (来源:红网)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