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0月20日电 昨天上午,上海市徐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组织了全市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的摇号活动,旨在通过摇号这样一个公开机制,产生申请家庭的轮候选房顺序。21户申请家庭参加了本次摇号活动。
据悉,徐汇区是本市首批实物配租试点区,徐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市房地资源局的全程指导下,通过调查摸底,听取居民意见,修订实施方案等,做了大量工作和较长时间的前期准备,自2008年9月中旬开始,正式在徐汇区四个试点街道启动了实物配租实施工作。
廉租住房是本市实施住房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主要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申请廉租住房应具备的主要条件为: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达到规定年限;家庭资产和人均收入达到规定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廉租住房的配租方式实行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租金配租为主。租金配租是指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由廉租家庭自行到市场上选择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筹措和组织房源,供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租赁并同时发放租金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家庭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在提出专门申请后,经过进一步的审核调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获得实物配租资格,进入房源轮候供应、配租的程序。
据悉,参加本次实物配租试点的对象要符合如下条件:城镇户籍在徐汇区四个试点街道范围内达到规定年限的;2008年6月30日前已经在册享受廉租租金配租;家庭配租人员中具有孤老、残疾、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劳模和三八红旗手、军烈属、残疾军人和归国老华侨等。
本次实物配租试点采取三种配租方式:即增租住房、套租住房和套购租赁。增租住房,指符合有关条件的申请家庭(如相比住房保障标准,现住房缺额面积大的;家庭人口多、代际结构多的),可以保留原有住房,并同时承租住房保障机构新提供的实物配租住房。套租住房,指符合有关条件的申请家庭(如相比住房保障标准,现住房缺额面积小的;家庭人口少、代际结构少的),按有关规定应将原住房腾空,交给住房保障机构按市场价代理经租,提供给其他廉租户租赁使用,申请家庭承租住房保障机构新提供的实物配租住房。套购租赁住房,指符合有关条件的申请家庭(如:家庭人口少的),自愿将原住房以市场价出售,住房保障机构可以优先收购;申请家庭可以用售房款购买住房保障机构新提供的实物配租住房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并可按有关规定租赁未购买产权部分的实物配租住房。
本次实物配租试点,引入了市场机制,廉租住房租金参照市场租金标准,廉租住房的租金、申请家庭原住房的出售价格或代理经租租金均通过市场评估方式确定。
为体现实物配租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徐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设立了一整套的工作程序予以保障。主要包括:受理廉租对象的申请后,由街道(镇)和区住房保障机构实行两级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家庭的基本信息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提前通知申请家庭至指定地点现场进行公开选房,在摇号选房现场公布房源的基本信息;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家庭的轮候选房顺序号码,并由公证机关对摇号过程进行公证;摇号结果将通过市、区房地资源系统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告,对公告反馈信息进行审查后,再进行实际配租;实物配租实施后,要进行定期检查,对不再符合条件和违反有关规定的家庭,将采取经济、司法等有关措施,解除合同,退出配租的住房。
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比例,是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次在徐汇区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试点工作,是中共徐汇区委、徐汇区政府和上海市房地资源局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先试先行,创造经验的重要举措,将对全市范围内推开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工作、加大住房保障的力度,产生积极的影响。(孙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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