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电(记者马跃峰)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要坚持先行文物调查、勘探原则,切实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文物利用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在保护中求得发展,在发展中实现更好的保护,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大文物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领域的犯罪活动;要把确保辖区内各类文物的安全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逐级签订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制。
《通知》强调,各级要加强领导,切实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五纳入”考核和监督体系;要建立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文物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做好文物保护和文物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门票收入的文物保护单位要提取一定比例的门票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要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各市、县(市、区)尤其是文物保护任务较重的县(市、区),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的部门,增强文物保护力量;要积极动员和吸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物保护,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文物工作自身规律、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
山东省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资源积淀丰厚,文物保护工作任务繁重。目前,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山东省文博系统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在工作中找差距、找不足,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用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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