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万文生 王晨)在快递公司邮寄交易价格4100元的电脑,谁知收到的却是空箱子。消费者索赔,商家只赔偿500元。昨日,经工商部门反复协调,刘女士终于拿到全额赔款。
19日,武昌刘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8月28日在淘宝网上与安徽合肥买家成交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成交价4100元,武汉申达通快递有限公司负责邮寄,由武昌发货至合肥市包河区,重量5公斤,邮费50元。
9月1日,刘女士接到合肥买家电话,称寄去的是个空箱子,且外包装没有破损。买家并没有签收,箱子又被寄回武汉。次日,刘女士致电上海申达通总部投诉。
上海方面回话:刘女士的货品已确认是在申达通公司内部丢失,由于刘女士邮寄时没有保价,按照规定总部只能赔偿500元。
刘女士继续与武昌申达通分公司协商。9月17日下午,武昌申达通快递再次答复,总部赔500元,武昌分公司赔500元,共赔偿1000元。刘女士觉得无法接受,遂向中南工商所投诉。
中南工商接到投诉后,发现刘女士提供的淘宝网支付单上双方交易价格确为4100元,同时邮寄单上有条规定,没有保价的按照邮资的5倍赔偿。武昌申达通快递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由于刘女士未对邮品进行保价,所以只能按照规定赔偿500元。
工商人员指出,快递公司丢失货物,自订赔偿金额,属于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毁损、灭失因不可抗力造成除外。因此,托运公司应对货物毁损或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武昌申达通快递同意赔偿4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