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土地流转成为公众关注的一大热点话题。有调查显示,部分网友认为土地流转有可能造成土地私有。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众对土地改革的关切与某种担心。
应当说,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在中央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土地流转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事实上,这些年,在农村不少地方,土地流转就一直以多种形式存在。这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农民的又一大创造。农民之所以自发进行土地流转,就是因为农民有了这个需要。而基于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中央正式出台文件支持土地流转就在情理之中。
那么,为什么今天的农民有了这个需要呢?简言之,改革开放使当代中国和当代中国人民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进城务工,便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强大推动力。农民工回乡务农不划算,这就出现了不少农田农地撂荒的现象。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小农经济越来越跟不上步伐,单纯种田无甚收益。因而,搞规模经营,走农业现代化之路便是必然趋势。实行土地流转,显然也是为了释放土地活力,发挥土地的效用。
然而,当土地流转上升为一项国家政策之后,它的意味和影响就会更深了,因而对未来农民的发展前景、农业的形态、农村的局面,我们也应当细加考量。先不妨来看看,这些年有哪些农民希望土地流转。分析起来,笔者认为主要有三类,其一是谋生之路已不再靠种田的人,比如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因求学等而实现就业的人,个体户或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其二是因亟需资金、偿还债务等的人。其三是想搞股份合作、规模经营的人。这其中,第二类人的土地在流转之后存在隐患。
应当看到,在土地流转上升到政策层面之前,有大量的农民还是会守着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大量的农民工也会在农闲时打工,农忙时务农,两不误。但在土地流转变成政策之后,不仅会大量吸引上述第二类人,也会吸引大量原本坚定务农的人。而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突出,农资价格普遍上涨等导致农民种田缺乏积极性时,对后者的吸引力就更加明显。如此,就必然会加速土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有专家称,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房产是农民最后的生存依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拿走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房产,否则会引发农民流离失所,影响社会稳定。土地承包权可以流转后,人们对农民失去这“最后的生存依据”的担心也就不可避免。在这个意义上,土地流转只是在具体措施上破了一下题,农村改革发展任重道远。我们需要的是从根本上对农民的活路和出路有个制度性保障。从愿景上看,这个制度性保障,应当是对农民和市民的同等待遇,其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都应当统筹考虑,进而从根本上实现城乡一体化。有了这样的制度性保障,再回过头来看土地流转之后的变局,农村、农业、农民都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大量的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可以成为农业工人,失业之虞有社保可慰。土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后,可以更好地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当此之时,农村或可以看成是城市的“乡村版本”。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