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汉泽)仿冒领导签字,4年非法报销200多起,侵吞公款63万余元。昨日,记者从襄樊市襄城法院获悉,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熊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利用赃款炒股获利的28万余元,也被收缴。
据了解,2003年8月至 2007年 12月,熊某在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鉴定、评审等工作期间,采取虚拟评审费、差旅费,仿冒领导签字、更改报销金额等手段,贪污公款63万余元。
熊某将所得赃款用于炒股。至今年初案发,其缴退赃款90余万元。法院查明,这其中包含炒股赚的2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熊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案发后,熊某自动投案,检举了他人的犯罪线索,具有立功表现,并退赔了全部赃款,具有法定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遂判处熊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