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28日消息 近期,各地陆续出台了鼓励住房消费的政策,这些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10月18日举行的"中国市长论坛"上表示,各地政府有能力也有责任作出一些政策上的选择,应该给各地一定的自由度,这也是我国住房主管部门首次对地方刺激楼市政策作出正式表态。
自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税降至1%、央行规定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后,上海等地也于次日出台了激励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城市推出相关政策,各地又根据自身形势的不同各有侧重。本网特别总结了各地政策特点,方便读者全面了解。
上海:减免二手房交易税费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上海10月23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14条,《意见》规定第一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一借款人基本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上海一、二手房的比例基本达到1:1,因此新政在二手房交易方面也做了规定,即销售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营业税,自用2年以上自住房转让免个税,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免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重庆:二手房交易减免契税和营业税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本月23日开幕的2008重庆秋季房交会上推出系列优惠措施,包括个人购买二手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免征契税,登记费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减半;对个人转让居住满5年(含)以上二手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
同时,通过买卖成交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是否参展)的商品住房,均享受契税和登记费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减半的优惠政策。此外,优惠政策期限也从以往的4天延长为半个月。
其实,重庆市政府在今年8月份就出台了《关于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市农村居民在重庆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其购房单价,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王雪)